|
附件1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
泰委教〔2017〕10号
关于对第三批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和
第二批泰州市“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
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科技教育局党总支,市直各学校党组织:
前期,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三批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和第二批泰州市“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的通知》(泰委教〔2014〕36号),各市(区)、市直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了申报、推荐。近期,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将对各市(区)和部分学校创建党建示范校和“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工作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中下旬
二、验收组成员
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评估验收内容
评估组将首先听取各市(区)近年来党建示范校和“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的汇报,在此基础上对各地上报的党建示范校和“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1.听取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创建工作的总体概况、主要特色做法、取得成绩、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
2.查看党组织创建硬件现场,重点检查党员活动室、党校和党务工作办公场所等。
3.查阅党组织创建资料,重点检查各项党建基本制度的健全与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色、党组织职能作用等。
4.召开党员、党务工作者以及党外人士座谈会,了解党建制度执行、党务活动开展、党组织政治核心保障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等情况,同时组织问卷调查。
5.验收组成员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打分,形成评估验收意见。
6.反馈意见。验收组将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向被验收单位反馈。
“七一”期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将联合表彰全市第三批党建工作示范校和第二批泰州市“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各市(区)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示范校和“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对已经创建成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和“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的学校组织一次复查,对工作退步、已达不到示范校和特色品牌学校要求的,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示范校、特色品牌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