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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审核,下列同学家庭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现将他们作为2016年度新浦爱心助学活动受助新增申报对象:高一(3)吴谢敏,高一(4)张馨文,高一(7)洪丹,高一(9)郭文龙,高一(10)吉苏茜,高二(6)徐佳铭。另,高二、高三年级的同学中,以前受过新浦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经与班级核实,目前还很困难,并且仍在本校就读,根据文件精神,将继续作为2016年新浦爱心助学活动受助申报对象,名单如下: 高二(1)赵慧敏,高二(2)卢锐琪,高二(6)刘裕,高二(15)黄琳,高三(1)杨晶,高三(8)邰文青,高三(9)郭洁,高三(14)王敏,高三(18)刘俊家。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举报,
举报电话:052387121108,13952699595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8:00到2016年9月21日上午8:00,特此公示。
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团委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