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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物管理考核细则及责任书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丁涛 | 日期:2017-2-13 15:08:20 ] 字体:[ ]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管理,避免人为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班级公物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细则

   (一)门窗  

1.门把手损坏一个扣1分。

2.门板损坏一块扣3分。  

3.门锁丢失、损坏一个扣1分,随意更换门锁扣2分。

4.门玻璃损坏一块扣1分,铝合金窗玻璃损坏一块扣3分。

5.窗帘轨道损坏一个扣1分,窗帘丢失一块扣5分。

6.节假日、双休日、放学后不关门窗每次扣1分。

(二)用电设施   

1.出现无人灯现象,每次扣1分,自然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开灯,次扣1分。  

2.开关、插座、面板损坏,每次扣1分。

(三)墙面

 1.墙面涂画每处扣1分。

(四)桌凳、讲台、控制柜  

1.有涂画、张贴、雕刻的,每项每次扣1分。  

2.未经许可将其他室桌凳搬入教室使用的,每次扣2分。

3.课桌丢失一张扣5分;损坏一条腿扣2分。

4.凳子丢失一条扣2分;损坏一条腿扣1分。  

5. 新桌凳面划伤、损坏、丢失螺丝每次扣10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维修、更换新桌凳。  

(五)黑板  

1.因张贴等损坏黑板的,每次扣2分。

2.黑板托盘损坏的扣2分。

3.黑板板面损坏一块扣5分。

(六)其它  

1.发现其它有损学校财产的行为(如破坏楼梯过道开关、破坏自来水设施、破坏消防栓玻璃、篮球架、宣传板面、学校花草等),每次扣2分。

2.学期结束,卫生工具属人为损坏等,每次扣2分。

3.不及时申报维修,每次扣2分。  

4.不及时申报维修、产生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

二、期中、期末统考及承接其他考试,班主任及考试组织者要加强公物管理。考试前、后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报总务处。  

三、平时班级财物若有损坏,班主任应及时督促组织修复,若非人为损坏,可以直接报总务处找人修理。若属人为损坏,要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若找不到责任人,又不及时申报的由班级承担责任。  

四、说明  

1.本考核旨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切实提高校产使用效益。  

2.考核事项主要针对人为因素。桌、凳等自然破损率为百分之五,超出扣分。  

3.本考核内容以学期初班级保管公物清查表为参照依据。

4.对公物管理好的班级按等级奖励20、15、10分。

5.本考核由总务处负责执行并解释。  

五、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责任制

每学期开学时,学校总务室将各班的门窗、玻璃、桌凳、黑板、卫生工具等学校财物配置完备,并填制班级公物清查表,班主任签字确认,实行责任管理。  

六、奖惩措施每学期每班公物管理基础分为50分,在每学期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清理班级财物,并做详细登记交学校审核后存档,扣除本学期应扣分数后,纳入班级管理成绩。另外,学校公物保管的完好情况将作为班主任聘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总务处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