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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四中十大人物的评选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0-12-23 10:09:11 ] 字体:[ ]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

“感动四中十大人物与事件”评选活动方案

一、 组织机构(组委会):

总策划:丁小虎
问:段春雷、明学圣
长:高小兵
副组长:汪宁、余玉祥、陈政方、马祝生、丁富群、戴彬、王富林、黄建宁

秘书处:王亚声、吕智深
员:各班班主任 学生会有关干部
  二、活动目的:通过“感动四中十大人物与事件”的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爱国、爱校、关爱他人的情感,调动他们参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给予他们正确的荣辱观教育,引导他们追求真善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动员全校师生以自己喜爱的方式去表达和传递身边让人感动的人和事,发展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引导他们追求和创造文明、和谐、美好的生活,打造基础文明。
  三、活动时间:2009514开始
  四、活动主题:以“感动四中、共创辉煌”为主题,旨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青年学生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发现身老师的、同学的感动人物和事件,歌颂人间真情,抒发美好情感,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全校师生的道德自律,引导师生在发现、表达感动的过程中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
   五、参评资格:四中的学生、教师或集体在校内外发生的感人事件。
  六、活动步骤:活动分四部分:

A、宣传发动阶段;                        

B、班级、年级评选与部门推荐阶段;  

C、“感动四中十大人物与事件”评选活动阶段;

D、总结表彰、学习推广阶段。
  七、活动要求:四中师生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让人感动的人或事。所有参加评比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所有参加评比的人物和事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      
  八、评选步骤:
   A、班评阶段:全校以班为单位,各推荐出班级“三大感动四中的人物与事件”,并各写一篇参选事迹材料上交各年级组。
   B、级评阶段:由年级主任组织各年级评选小组(包括老师和学生)评出年级“十大感动四中人物与事件”并将有关事迹材料交政教处、团委。同时,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推荐工作,并写好事迹材料上交到校评选小组(教学、教辅人员上交余玉祥、陈政方;总务、后勤人员上交吴国平、丁富群)。
   C、校评阶段:由校评选小组将年级和各部门上交的材料制作展板在校橱窗内展示,组织全体四中教师和学生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感动四中十大人物与事件”。
  九、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1、通过校会、班会、广播、橱窗等进行宣传。

2、政治组编写“八荣八耻”校本教材,利用两课时对高一、高二的学生进行宣传与教育。(负责人:戴彬、于明勇)

3、在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宿舍张贴“八荣八耻”宣传图片。(负责人:丁富群、王富林、黄建宁;)

4、制作“八荣八耻”小卡片,放至学生胸卡内。(负责人:黄建宁;)

5、向全校师生印发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议书。(负责人:段校长)

6、召开由各班主任、高一高二语文老师、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主题座谈会。

7、举办感动图片展,出一期以“感动四中、共创辉煌”为主题的黑板报。(负责人:王富林、黄建宁;)

第二阶段  班评、级评与部门推荐阶段 

1、班级评比

2、年级评比

第三阶段  活动评选阶段 

事迹材料展示;组织教师、学生通过指定的投票箱进行投票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召开表彰大会、展板展示、报纸、广播宣传、“十大感动四中人物与事件”作专题报告会  
  
十、奖励:最终入选“感动四中十大人物与事件”个人或集体,由学校发给奖品和证书,入围的发纪念品和奖状,并将事迹在有关媒体上宣传。

(注:第二、三、四阶段工作的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政教处 
                                                         

                                                    200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