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9〕4号
关于转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从即日起按此文件执行。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除按规定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完成的科目外,在 “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上完成的科目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附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职称申报评
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