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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教科室 | 日期:2018-12-6 18:09:18 ] 字体:[ ]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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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泰教办电〔2018〕30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联系人:吴利华,联系电话:87728198。

 

附件: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  

 


附件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电〔2018〕30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新媒体

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

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及省电教馆要求,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现将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一、活动安排

2018年12月18日前网上注册、报送作品,2019年5月举办全国现场研讨会。具体要求见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附件1)

二、参加人员范围及办法

基础教育领域所有学段(学前至高中所有学段)学科的教师。本次活动采用网上报送方式,参加教师登录“观摩活动”网站(http://iwb.webcet.cn),按照省份进行网上实名注册上传参赛课例作品及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观摩活动平台申报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三、活动要求

观摩活动设立省、市、区三级管理平台,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市(区)设立1名活动负责人,并于2018年12月4日之前将活动负责人名单报到市电教馆,届时将下发各市(区)管理平台用户账号、密码。

各市(区)通过平台进行初评,并于12月20日前推荐幼儿园、初中、高中(不包含中职)至少各3件作品,小学至少4件作品参加市级作品比赛。

市直学校上传作品由市组织初评后参加市级作品比赛。

四、奖项设置

每个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报省参加比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冬红,联系电话:86999872,电子邮箱:tzjyjdjg@126.com

 

附件:1.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

2.观摩活动平台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泰州市教育点击浏览下一页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点击浏览下一页点击浏览下一页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