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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9〕3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兴市第五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第七批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精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泰兴市第五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第七批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推荐范围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审推荐范围和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职业教育研究室等教育机构(含民办、部门办学)在岗在职的教师。推荐评选原则上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优秀人员可破格晋升。今年,市教育局拟评选教坛新秀250名、教学能手180名、学科带头人80名,分配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能突破分配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见《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各学校对照条件,根据分配总名额、申请教师实际和学科结构,合理分配本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名额,评选产生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其中,学校推荐的教坛新秀人数一般应占分配名额的一半以上。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照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泰兴教育网公示5日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一份,学校填写,提供电子稿。
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复印件;
4.本人或所带班集体取得的各项表彰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含近两年师德考核)、开设公开课(讲座)、教学竞赛、“泰微课”等级、指导学生、培师等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开设的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教科研部门认可);
6.近三年来发表的论文、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奖等教科研材料的复印件。如论文可附刊物、著作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课题须提供开题、结题论证书等材料。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第3、4、5、6项材料需编印目录装订成一册。所有评审材料2019年3月20-21日报送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教师学习宣传评选办法和通知精神,并按照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人选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确保评选工作教职工认同度高。
附件:1.泰兴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
管理暂行办法
3.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4.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
人选名册
泰兴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