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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 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教科室 | 日期:2019-3-21 14:11:18 ] 字体:[ ]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字〔2019〕5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

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庆祝建国70周年,充分展示泰州教育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职工,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其他各界人士提供有关教育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

二、具体要求

1.摄影作品的题材应重点反映新时代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取得的新成效,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系统的生动再现。具体体现在以下 8方面的内容:

1)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机制、举措、成果、活动,凸显教育的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生动场景。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贫困学生、关爱孤残学生等,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诲人不倦。

3)加强师能建设。教师执着追求专业成长,课堂教学、实验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课外辅导、个性批改等精彩瞬间镜头。

4)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引领学生走向大自然、走向社会、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学会劳动、学会生存、学会创新创业等

5)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美丽风景、创新校园文化、校园历史文化等。

6)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7)学校党的建设。

8)其他。

2.摄影作品要生动、活泼、大气、形象,有视觉冲击力;构思新颖、有个性;构图科学、重点突出;作品像素较高,原则上要求达到1000kb以上。

3.征集的优秀摄影作品为近几年来创作的,过去已经参加全市评选的不再列入本次征集对象。

4.征集数量。全市共征集200幅。其中幼儿园35幅,义务教育学校100幅,普通高中、职业学校45幅,教育行政机关20幅。向各市(区)学校具体征集数量见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数量安排表》。       

三、激励机制

经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20幅,二等奖30幅,三等奖若干幅。获得一、二奖的作品将逐步在省级杂志《泰州教育》上刊登。

市教育局将根据征集工作情况,评选征集工作先进市(区)和先进学校。

请各市(区)和市直学校高度重视这次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要按本通知要求,由下而上层层做好征集筛选工作。征集的优秀摄影作品须在电子文件名上注明作品主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手机号码,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征集邮箱tzyag@163.com,联系电话8699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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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