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基〔2019〕10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11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就开展好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和常态化应用。
二、组织实施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把活动作为促进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晒课”和“优课”评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基教部门要统筹好各相关科室力量,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扎实开展。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广大教师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去。教研和教师培训部门要积极为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各市(区)和学校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面督查、定期通报,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市(区)平台管理员做好技术业务指导,及时向领导汇报反馈活动数据统计情况,并督促学校平台管理员及时做好“晒课”信息处理。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晒课要求
1.内容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2.节点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二)晒课时间
1.上传时间
小学1-3年级:2019年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2019年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2.推优时间
各市(区)级推优时间:2019年9月5日前完成。
市级推优时间: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
为提高质量,各市(区)级推荐的“优课”最多不超过本市(区)上传“优课”总数的20%。
(三)推广应用
各市(区)要组织看“优课”学“优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五、活动激励
各市(区)要进一步明确激励机制,对报送数量多、质量高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要激发广大教师参加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凡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部、省级“优课”的等同于获省级比赛一等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3月16日启动,教师可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1k.eduyun.cn/或江苏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http://www.jse.edu.cn/参与活动。各市(区)教育局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此页无正文)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