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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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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布置,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人社部、教育部将在2019年教师节期间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和条件见附件。
二、 推荐名额
泰州分配我市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基础教育类和高职(含技师)类各1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各1名。请各学校对照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个人推荐1名)。
三、推荐要求
(一)单位推荐。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应在其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市局初评。依据各学校推荐情况和分配推荐名额,市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初评,并对拟推荐的先进个人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的推荐人选报泰州参评。
(三)材料报送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校于7月9日下午将下列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过期均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
2.推荐对象审批推荐表(1份);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关注度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坚持评选条件,严格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