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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教科室 | 日期:2019-8-14 9:09:39 ] 字体:[ ]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人才办〔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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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泰政发〔2017〕144号)精神,现就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1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市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注重选拔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拔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已入选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参与此次选拔,往期“311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完成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4、应用自己的科技成果,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成就突出,为我市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7、近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市行业内起表率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全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带头作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

6、近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重要贡献,在行业内起核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4、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

6、近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在行业内起骨干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 选拔数量

    根据第五期“311工程”培养目标,此次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35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5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00名左右(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 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泰州市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报各市(区)人才办(组织部)或市有关牵头部门。

2、资格审核和初审。各市(区)人才办(组织部)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报市人才办。

3、专家评审。市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由市(区)人才办(组织部)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结果经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报市人才办。

4、审议报批。市人才办将专家组评审提出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办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

四、培养措施

1、加大培训交流力度。组织培养对象开展“通识课+专业课”理论培训,既组织培养对象学习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通识课,又根据不同行业人才特点,开展小班化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内和地区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和引导培养对象分层次、分领域成立名家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资源共享力度,促进培养对象专业成长。注意创新交流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联系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项目资助力度。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对列入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择优给予5-1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5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鼓励各地各部门(所在单位)开展项目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主持开发的研究项目,重点课题,参加学术会议、高端论坛等交流活动等。

3、加大集成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培养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培养合力。培养对象在申报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等项目以及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培养对象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省“333工程”、市科技企业家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升级“凤城英才卡”功能,定期组织培养对象体检、休假、疗养,分层次分类别为培养对象提供差异化便捷服务。

4、加大奖补发放力度。培养期内,发放一定图书资料补贴,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所需资金靖江、泰兴、兴化三市自行承担,其他地区或部门第一、二层次由市财政承担,第三层次由培养对象归口管理部门或所在地承担。培养期满后,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市人才办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市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填写《申请书》,可直接进入同一层次继续培养,或直接参加高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名额。

未参加期满考核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五期“311工程”。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采用A3纸骑马装订,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牵头部门第五期“311工程”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办;于10月31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市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洪昌,电话:86886852,传真:86880532,邮箱:tzzzbrcc@163.com。

 

附件:

1、泰州市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泰州市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3、泰州市第五期“31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4、泰州市第五期“31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