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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 市级机关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9-9-19 10:57:18 ] 字体:[ ]

中共泰兴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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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

市级机关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泰州市市级机关工委、文广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关于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市级机关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泰委机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工用笔墨和镜头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沧桑巨变,展示泰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百姓的幸福生活,题材积极向上,风格鲜明独特,内容丰富多样,弘扬正能量。并于9月23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赛作品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工会,联系人:黄桂东,联系电话:13615186001,电子邮箱:txswjygw@163.com。

 

中共泰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泰委机201936

 

关于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市级机关

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歌颂党领导全体中华儿女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丰功伟绩,广泛宣传新泰州成立以来的新变化、新成就,进一步激发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豪感和爱国热情,表达对党的感恩、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泰州市级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总体安排,决定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市级机关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参赛作品以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用笔墨和镜头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沧桑巨变和伟大成就,展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百姓的幸福生活,题材积极向上,风格鲜明独特,内容丰富多样,弘扬正能量。

二、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

执行主办单位:泰州市文化馆

三、时间安排

参赛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

四、征集范围 

     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创作、拍摄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五、作品要求 

    1.书法、美术作品规格及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主题,真实、生动,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并富有感染力。

2)书法、国画作品要求以四尺或六尺竖幅为宜。草书、篆书需附释文。其它画种规格不小于60×60CM或不大于200×200CM。书法、国画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油画、版画等作品请自行装裱。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作品名称以及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电话,以便登记和联系。

.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主题,真实、生动,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并富有感染力。

2)单张和组照均可。每人限投单幅作品8幅,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2至8张)。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未在国内其他摄影大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4)所有参赛作品报电子档,并标注作品名称以及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电话,以便登记和联系。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肖像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或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5.凡入围摄影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向展赛组委会提供含摄影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6.主办方对此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书法类、美术类、摄影类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视情进行展览。

 

中共泰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 州 市 总 工 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