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频繁使用手机,易出现视力下降、沉迷网络游戏、盲目攀比、随意交友等问题,不仅直接影响身心健康发展,还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
一直以来,我校始终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号召,切实防范学生沉迷手机,新学期我校将进一步深化“家校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共同营造优良教学环境与浓厚学习氛围,助力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我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具体规定告知如下,恳请家长朋友们仔细阅读,并全力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校期间,若学生需与家长沟通,可通过班主任协助联系。
三、确有特殊情况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由家长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获批后,学生仍需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四、教师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有权予以收缴并移交班主任处理,学生需撰写书面反思。
五、若学生在教师收缴手机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等反抗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者,将通知家长到校,共同配合教育。
家长朋友们,我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因使用不当给孩子的身心所带来的危害。学生在校使用手机,不仅会浪费宝贵的学习时间,手机中传播的不良信息还可能对其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让孩子在校静心学习、潜心求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目标。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电子产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已成为新时代教育的一部分,让我们一起努力,家校共育,师生齐心,让电子产品管理有“制度”、有“温度”、有“效度”,让学生做电子产品的主人,成为学习的强者,赢得美好的明天。
学校诚挚地希望各位家长与同学给予支持和配合,还我们的校园一片纯净的天空,也给自己留下一片纯洁的心灵!
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