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 办公部门 >> 校长办公室 >> 浏览信息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最美教师”推荐评选 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7-8-14 9:34:35 ] 字体:[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4.00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201789152250981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7〕11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最美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教师队伍中的培育和践行,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优秀教师中选树一批师德楷模代表作为2017年“最美教师”先进典型,并于今年“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均可参加。

1.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道德情操。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思想品德,

3.有扎实学识。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和专业提升学习培训,热心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走以研促教之路。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实绩优良。

4.有仁爱之心。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不足。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师德事迹真实感人。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在家长中口碑较好。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校对照以上条件在本校教师中推荐1名候选人,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2.材料上报。每位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装入纸质材料袋,8月15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1)《2017年泰兴市最美教师先进典型推荐表1份(见附件)和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2)6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简介。

3)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候选人教育、教学、教科研及荣誉表彰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三、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宣发〔2014〕65号)要求,坚持标准、坚持程序,好中选优、从严把关,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师德事迹突出的一线优秀教师推选出来,切实做好初评初选和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2017年泰兴市“最美教师”先进典型推荐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