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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四中黄桥地方史志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黄桥地方史志社,隶属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第二条:为了更好的开展社团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社团性质是在历史老师的指导下,面向全校学生以学习历史,了解家乡历史,塑造自我,完善自我的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多途径培养历史人文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一条:本社团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历史老师集体领导,学生积极参与。
第二条:社长一名,社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内外的统筹工作,及时端正社员的思想,为社团发展指明方向。
第三条:社团老师两名,负责招新和活动主题设计、对外活动等。
第四条:设小组组长若干,小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引导小组成员的思想,维护小组成员之间的团结友爱,完成小组任务,及其它职责。
第五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员(代表)大会,大会拥有最高权力,可以对章程经进行修改,对财务账务进行监督,以及拥有对其它重大活动事务的决定权。
第三章 社员
第一条:社员权利
1、本社社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本社社员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并拥有会议的事务决定的表决权。
3、本社社员有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的权利。
4、本社社员可自由退出,但需要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履行相关手续方可。
第二条:社员义务
1、本社社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本社社员应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3、本社社员应维护本社团的团结,促进社团的发展。
4、本社社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社团规章制度。
第三条:社员招新条件
1、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得有任何功利心,投机心。
2、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知识,尊重历史。
3、与人友善,品行良好,有进取心,崇德尚学。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管理,遵守本社团章程。
5、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入会程序
1、向本社提出申请,或经本社人员推荐介绍,提交申请书及个人资料说明。
2、经本社考察符合条件者方能加入本社。
3、经本社登记备案,方可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四章 副则
第一条:优秀社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负责,按时完成任务。
2、积极向学社提出建议并被采纳。
3、为本社积极贡献稿件。
4、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第二条: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
2、晋升职务
3、给于一定的精神奖励
第三条:取消会员资格办法
1、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工作失误者。
2、例会,活动经常性迟到或不参加且屡教不改者。
第四条:其他规定
1、毕业或转学,会籍终止。
2、本社团拥有对该章程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