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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反应制度
一、应急反应的基本原则:
1、即时报告。一旦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或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简要地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遇火灾及治安突发事件,要先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及时处理。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在确保其他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当事人或带队人员要边报告边组织抢救,努力将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快速响应。值班人员、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接报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相互交流信息。
4、生命至上。在紧急状态下,应突出“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迫不得已时允许物质财富造成损失。
二、应急反应的基本内容、范围:
1、火灾。
2、偷盗、抢劫和其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事件。
3、食物中毒。(出现3~5人以上急性呕吐、腹泻等症状)
4、交通事故。
5、电击伤害。
6、体育运动、教学或学校活动中的伤害。
7、虽未发生但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三、应急反应的基本程序:
1、一般情况下,按“先内后外,逐级上报”的原则及时反映,等待指示。
2、遇火灾、偷盗、抢劫等不及时制止会酿成更严重恶果的突发事件应先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直接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3、通常情况下,应先请示后处理;但在形势紧急或通信不畅的情况下,允许先处理后汇报。
四、应急反应事后简要小结。
应急处理结束后,当事人、值班人员会同分管领导,要填写应急处理情况说明,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