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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审核,高一年级下列同学家庭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现将他们作为2015年度新浦爱心助学活动受助申报对象:
高一(14)卢锐琪,高一(9)赵慧敏,高一(12)刘裕,高一(1)黄琳。另,高二、高三年级的同学中,以前受过新浦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经与班级核实,目前还很困难,并且仍在本校就读,根据文件精神,将继续作为2015年新浦爱心助学活动受助申报对象,名单如下:高二(7)郭洁,高二(10)刘俊家,高二(14)王敏,高二(4)杨晶,高二(9)邰文青,高三(5)潘慧,高三(9)任建、丁秋燕,高三(14)郭思源、刘彦彤,高三(20)钱勇,高三(21)周启慧。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举报,
举报电话:052387121108,13852695503
公示时间
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