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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6-4-12 9:08:04 ] 字体:[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详细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时间表

4月5日前 4月6日至25日 4月26日至
5月15日
5月16日至
5月30日
高考后
成绩公布前
高考出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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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布
招生简章
考生报名
申请
相关省(区、市)完成
考生资格初审
高校完成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
高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
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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