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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7-8-13 13:07:30 ] 字体:[ ]

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为了促进促进学校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转,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具体办法如下:

    ()处分类型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留校察看  7.劝其退学、开除

    ()处分办法

    1.量化检查评分累计扣20分者,发放违纪通知单一次,并处以警告处分,累计发放两张违纪通知单,处以严重警告处分。

    2.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处理:

    (1)骂人者,严重警告

    (2)打架一次者,记过;打群架者,留校察看。

    (3)早恋者,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记过;情节恶劣并造成极坏影响的,开除。

    (4)私自出走者,记过。

    (5)与老师顶撞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6)破坏公物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7)考试作弊者,记大过处分,直至开除。

    (8)吸烟、喝酒者,严重警告处分。

    (9)私自出入校门、翻越围墙或走廊者,处以严重警告;外出上网者,记过处分,二次及以上者处分相应加重。

  (10)有赌博行为的,记大过处分。

  (11)有偷窃行为的,除退还赃款、赃物外,还要处以严重警告处分,数额较大(超过100),态度恶劣的,处以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12)爬越或站在宿舍阳台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所有处分一律在全校公示;凡记过以上处分一律记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构成违法犯罪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该学期操行等第为“差”。

    ()关于撤消处分

    1.处分考察期限为一年。

    2.处分到期后,由本人提交申请,根据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委会的民主测评,符合撤消处分条件的,给予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