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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财政局
泰教助〔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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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考入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
为帮助考入高校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就做好2017年考入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2017年考入高校困难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
二、 资助项目与标准
1.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上大学期间政府贴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本科生、专科生每学年最多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多可贷12000元。
2.政府一次性补助
办理助学贷款后仍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新生可申请政府一次性补助(研究生、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2000元),资助总额20万元。
3.社会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是低收入家庭解决大学生学费的主渠道,考入高校特困新生还面临生活费等严重不足的困难。各校要积极争取团委、慈善总会、总工会、《扬子晚报》利群阳光助学等资助。2017年利群阳光学子助学金为每生5000元;慈善总会助学金为每生3000元,资助总额60万元(以近期下发的文件为准)。
三、 申请与审核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须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同往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办理,并提供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录取通知书。
申请政府一次性补助须填写《泰兴市考入高校贫困生政府一次性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供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父或母重大疾病病历、父或母身故公安部门证明等原件,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退还原件,待汇总全市特困学生后决定资助名单。
社会资助按相关部门单位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由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具体事宜可到所在乡镇(街道)民政科(局)或团委咨询。2017年扬子晚报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已启动,相关事项请关注扬子晚报扬子派微信公众号助学行动栏目。申请材料可由高中校集中或学生本人送市学生资助中心,市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审核章后统一报送。
四、工作要求
1.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信息学生资助中心已录入省系统,录入的依据是《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泰教助〔2016〕5号)。请各学校再次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未预申请学生)抓紧时间准备材料,积极申请助学贷款、政府一次性补助和各类社会资助,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2.为确保顺利入学,困难学生可申报上述一项或多项资助。助学贷款、政府一次性补助申请时间为
附件:泰兴市2017年考入高校贫困生政府一次性补助申请表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财政局
泰兴市2017年考入高校贫困生政府一次性补助申请表
学校: 班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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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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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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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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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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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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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
□特困 |
□孤
□残 |
□烈士、因公牺牲子女
□伤残军人子女 |
□父重残
□母重残 |
□建档立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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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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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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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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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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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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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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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
高中预申请 □已申请 □未申请 考入高校是否办理助学贷款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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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金理由 |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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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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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助中心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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