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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财务相关岗位职责的通知
[来源:泰教财〔2017〕9号 | 作者:朱云飞 | 日期:2018-8-23 9:05:02 ] 字体:[ ]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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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财务相关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重新修订的学校财务相关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希各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学生食堂有关人员职责参照执行)。各校在此基础上,要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内控制度,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930日前报送市局计财科印佳处。

附件:1.总账(委派)会计岗位职责

          2.出纳岗位职责

    3.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4.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5.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1

附件1

总账(委派)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根据“以收定支、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根据“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根据“实事求是、按实统计”的原则规范编制决算。

二、负责学校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票据的统一领取、保管、缴销,负责督促将一切收入、往来资金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将收入、往来资金转入备用金账户(单位公务卡)或食堂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负责学校支出的审核工作。根据财务法律法规,对各项支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提醒有关人员及时报支,不得跨年度支出。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按规定报支。

四、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时记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确保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每月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得产生新的负债。

五、负责备用金(单位公务卡)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等账户余额的核对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调资、每月工资维护、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有关财务信息的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一致。

八、协助清理往来款项。

九、负责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保管好印鉴(印鉴须分开保管)。

十、指导和督查学校仓库、食堂的核算工作,确保记账及时,账实相符。

十一、参加学校重大财务收支事项的决策,参与学校基修建、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事项的招标、结算工作,确保按合同付款,不得超付,超付部分承担30%的责任(校长承担40%、出纳承担30%)。

十二、听从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服从校长室领导,完成市教育局及校长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到支付中心报账及银行结算业务。一切收支、往来款项业务须经总账(委派)会计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规范办理。保证收支及往来款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时性、真实性。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结出余额,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每月底核对有关余额,将对账单及经总账会计审核的余额调节表附在每月凭证后。

三、保证有价证券、现金、空白支票、印鉴的安全与完整。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不得交给他人保管。

四、严禁公款私存、挪用。未经批准,严禁公款外借。及时、足额上缴所有收入、往来资金,记好备查账。

五、按合同支付学校基修建、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款项,不得超付,超付部分承担30%的责任(校长承担40%、总账会计承担30%)。

六、负责教职工个税申报、社保经费的缴纳等工作。

七、非义务教育学校出纳,负责学生代办费收缴、核算、清退工作。

八、服从总账(委派)会计的领导,接受总账(委派)会计的监督,完成总账(委派)会计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物资的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无质量合格手续不入库,领用单手续不全不出库。

二、登记物资明细账,凭开具的入库单、领物单及时记账,每月根据物资明细账填写《物资收、发、存汇总表》报财务部门记账。

三、根据库存情况,及时上报采购计划。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原则,物资数量及金额不得出现负数。

四、物资借出须经负责人批准,负责及时追回借出的物资。

五、负责保管出入库单、物资明细账等资料。

六、按物资种类、规格分区堆放,保持仓库整洁,负责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防蛀、防鼠害等工作。

七、每月底进行盘库,查找盘亏、盘盈的原因,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八、接受总账(委派)会计业务指导和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的监督。及时反馈物资使用、保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附件4

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不分管财务、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或5人(含组长)组成,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参加学校重大财务收支事项的决策,参与学校工程建设、设备及物资采购的招标、结算工作。

三、每月组织一次学校(包括食堂)财务收支审查,提交财务收支审查情况报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一式两份,一份报校长室,一份交总账会计留存。

四、审查收入入账情况。确认当月收入的全面性、合法性,核查收款收据的规范性、解缴财政专户的及时性、相关人员牵制的完备性。

五、审查支出规范情况。核查支付事项及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的真实性,核查支付票据的规范性。

六、审查资产管理情况。核查现金、存货是否账实一致;核查备用金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余额是否准确;核查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防止长期挂账;核查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审查学生代办费管理情况。核查代办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开支,确保代办费核算规范、结余部分及时清退。

八、审查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强化预算管理的措施。

 

附件5

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在校长室的指导下,牵头制定本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三、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四、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保管人及存放地点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资产处置是指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及时、全额上缴财务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借用固定资产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价赔偿。人员退休、调动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