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 办公部门 >> 财务处 >> 浏览信息
关于泰兴市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
[来源:泰财综〔2018〕2号 | 作者:朱云飞 | 日期:2018-6-30 10:02:34 ] 字体:[ ]

 

泰财综〔20182

 

关于泰兴市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

 

各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各园区财政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和泰州市财政局《关于泰州市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泰财综〔201810号)文件的要求,对全市现行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统一归并改版。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财政票据申领及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7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旧版可延续使用至2018630日(由于有些种类的旧版财政票据库存量较大,本着节约的原则,经请示泰州市局同意,待库存用完后再行启用新版票据)。请有关单位于6月底前到市财政局综合科申领新版“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  请有关单位于731日前对领用的旧版“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认真清理,并将旧版未缴销票据送交市财政局综合科办理缴销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销的单位,则从81日起停止申领新版票据。

3、  请各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迅速告之相关所属单位,及时办理申领新版票据的手续。

 

 

 

2018620